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要求,需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2023年第四季度,我区共受理1户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1户,成立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7月1日毕业于太原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带动就业人数4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8至2023年12月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王换霞联系电话:0351--6592548附件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