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6号)要求,2023年11月25日经常山县人社局组织专家审核评估,同意以下企业、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详见附件,试点有效期限:2023年11月25日-2026年11月25日认定对象范围:试点企业为本企业员工、试点技工院校为本校学生附件: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xlsx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