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申报衢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衢江区人民政府 | 2023-11-27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衢州市衢江区域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主体,且有条件、有能力较大规模实施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及施用各环节服务,三、项目建设投资内容粪污收集集中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对粪肥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和统一运输、统一施用,将分散的养殖粪污进行统一收集,产生沼液和有机肥统一运输进行还田利用,(二)项目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意向填写《衢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五、补助标准收集运输畜禽粪污补助27元/吨,堆沤后的粪肥运输补助45元/吨,还田补助60元/吨,沼液运输还田补助18元/吨,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需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附件:衢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简表.docx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

更多精选

  • 2023-11-27 00:00:00
  • 2023-11-27 00:00:00
  • 2023-11-27 00:00:00
  • 2023-11-27 00:00:00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2023-11-27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