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林规〔2023〕6号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6日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根据《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精神,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省财政设立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第二章奖补范围和标准第四条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经《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第五条奖补标准《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有加工产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第六条申报材料1.《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表》原件,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省林业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省林业局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平台”)发布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每年由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绩效评估,附件列表: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