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青岛市卓越工程师申报工作,年内从中遴选不低于30名卓越工程师重点培育对象,二、申报条件(一)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1.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三年以上(截至2023年11月1日),2.具备完善的卓越工程师培育体制机制,按照《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方案》要求,企业全职在岗工程师中申请纳入“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的工程师不少于5位,(二)卓越工程师培育对象1.申报企业条件(1)申报人选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在我市范围内企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四、申报资料1.《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申报书》、《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信息表》、《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汇总表》,3.企业与联合申报的科研院所或高校、人才服务机构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报《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申报书》、《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信息表》和《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汇总表》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对企业情况及培育站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卓越工程师培育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与高校及专业机构合作培育机制、卓越工程师培育成效以及未来工程师人才引育计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七、联系方式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人才科联系人:王金玲冯明君联系电话:85161798联系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东区办公中心342房间电子邮箱:xhagxjcxfhk@qd.shandong.cn附件:1.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指导方案.docx下载2.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人才库信息表.xlsx3.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申报书.docx下载4.青岛市卓越工程师培育站点汇总表.docx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