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在全市推行“场所码”、“健康核验一体机”(又称“数字哨兵”)扫码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一、“扫码通行”适用于本市各类重点场所出入口的通行核验,二、重点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或放置“数字哨兵”,本单位的“场所码”在“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移动端在线申领并安排工作人员引导督促进场人员扫码,应当通过“随申办”移动端(APP、小程序)以及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描重点场所张贴的“场所码”,也可通过重点场所部署的“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核验,四、重点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按照防控管理要求,认真核验进入场所人员“扫码通行”信息,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绝该人员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防控部门应立即按照防控管理要求启动管控措施,对重点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以及进场市民拒不执行“扫码通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