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社局关于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的公示一、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人社发〔2020〕3号)文件,哈密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中拨付50%预拨补贴资金47.7万元,二、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人社发〔2020〕3号)文件,哈密职业技术学院社会评价机构对302名参加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种涉及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缝纫工、家政服务员等7个工种,2023年中式面点师鉴定补贴标准为110元/人,其余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缝纫工等工种2022年、2023年鉴定补贴标准均为160元/人,伊州区人社局对鉴定资料及申请鉴定补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拨付条件,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中拨付10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4.292万元,三、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人社发〔2020〕3号)文件,伊州区第二技工学校对129名参加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拨付条件,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中拨付10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1.419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人社发〔2020〕3号)文件,伊州区第二技工学校对66名城乡劳动力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中拨付100%职业培训补贴资金7.92万元,举报电话:0902---2234651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花名册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花名册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7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