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促进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有序发展,我局于2023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融资担保公司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依据(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二)《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三)《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23号),(四)《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二、抽查对象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抽查结果本次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机构2家,抽查率为66.67%,抽查结果显示,2家机构能够按照相关监管条例规定依法合规运营,四、抽查结果处理情况根据“合规为要、风险为本”原则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我局对现场检查中存在需要关注情况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行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