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12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电话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8428366,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209室,邮编:725500,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lxcsglzhzfdd@163.com,附件:平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