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办法和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8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和应用基础平台奖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奖补时限2022年4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二、申报条件和材料根据《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办法和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由项目实施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申报,2.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和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对初审意见负责,3.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项目由市工信局组织评审并公示,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项目和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由市工信局初审后上报省工信厅评审,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各主管单位应尽快将资金下达给项目实施企业,0598-8266627邮箱地址:smswyycy437@163.com邮寄地址:三明市政府大楼437室附件:1.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办法和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2.企业申明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