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工信局和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抚工信联字〔2023〕8号)文件要求,经财政局、工信局评审,自2023年10月23日到2023年10月27日仅1户企业申报该项目资金并通过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项目及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1月24日到2023年11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反馈,县工信局联系人:黄明翔联系电话:0439-6257586县财政局联系人:尹春梅联系电话:0439-6212934抚松县工信局2023年11月24日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类别企业名称奖补金额1稳产满产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