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49号)要求,经申报审核后,现将相关通过名单予以公示: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二、公示时间:从11月24日到11月30日止,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联系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职建科,通信地址: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13楼,举报电话:55883197附件:2023年11月申报期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公示名单.xlsx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4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2023年11月申报期职业技能培训个人补贴名单的公示下一篇:海曙区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