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海南康虹药业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就业见习资格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1号)规定,我局对省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情况进行核查,现拟对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或两年内完成见习计划人数达不到50%的海南康虹药业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就业见习资格予以取消(名单见附件),附件:取消就业见习资格单位名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