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调查摸底、材料收集、初审、申报,我中心认真审核无误后,现将我县2023年度第一批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24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向婺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3-5262969,2023年第一批婺源县园区企业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补贴汇总表婺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