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州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州辖区内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提高到每人3万元,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起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稳定吸纳就业3—5人(含5人)的给予3000元补贴,稳定吸纳就业6人以上(含6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对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