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均华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均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9004********0617济南市莱芜区旭日升装饰中心2王军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215济南市莱芜区锐德养殖场3马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262X济南市莱芜区华远汽车服务中心4窦会安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39济南市莱芜区霆瑞建筑工程施工队(个体工商户)5王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0828********0381济南市莱芜区熠晖农副产品经营部6孟国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7759济南市莱芜区绍龙建材部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