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文件规定,对租用其他场地初次创业的人员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经街道初审、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复核、区人社局复审,共有15家企业符合规定,现对拟发放2023年度创业场地资金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公示企业及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2月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井子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411—86558161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社局(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邮政编码:116031)电子邮箱:jyrck86558161@163.com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附件:2023年度大连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明细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3日附件甘井子区2023年创业场地补贴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