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及材料下载见工信部网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3559bd820fba409fa5ea9eaeaccf34ca.html),申报主体应在宁波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并于12月1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产数处,(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联系电话:8929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