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3〕186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凸显农技推广过程中科技示范价值,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各乡镇上报审核、专家评审、县主管局研究决定,确定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69户,现将示范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7-67568316(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庄小平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坪溪路202号,邮编:325500附件:泰顺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名单.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