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度企业引才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各级重点人才工程除外,且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派遣人才),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内企事业单位,二、补助标准对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各级重点人才工程除外,且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派遣人才)的区内企事业单位,按给付年薪的3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资助,企事业单位引才奖励与用人单位薪酬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管奖励按“就高、补差”原则享受,企事业单位引才奖励按照人才引进时的层次进行认定并享受,三、申报材料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3.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四、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各镇(街道)、园区,由各镇(街道)、园区负责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并将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1月29日前报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9287145附件: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