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监测的通知》(镇农发〔2023〕12号)等文件规定,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审核,拟对韩淑蛟等2位农创客和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3年11月24日-11月28日,联系电话:0574-89287463,序号申报单位姓名年龄补助类别毕业年份备注1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至源农场陈海健26就业20202宁波市镇海花实间农场韩淑蛟31农创客20162023年初次创立3宁波市镇海辰兴家庭农场陈芹32农创客20122023年初次创立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