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富政办〔2020〕14号)、《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10月31日以前以银湖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银湖街道办事处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3日起施行,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银湖办〔2023〕113号关于公布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