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技发〔2022〕44号)与《2023年彭阳县冷凉蔬菜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3号)精神,现将第二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如下,由宁夏春又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在新集团结蔬菜育苗中心创建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本次拟兑付蔬菜绿色标准园补贴资金500000元,其中:示范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211495元,育苗供暖设备购置214505元,产品监测、品牌培育、科技培训等其他费74000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报,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604701153112317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附: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农业财政蔬菜项目补贴资金公示表彭阳县蔬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