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树立先进质量管理标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新党发〔2023〕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3〕8号),结合我市实际,克拉玛依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以来信、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至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0—6913217电子邮箱:568772355@qq.com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办公楼204室邮政编码:834000)附件: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克拉玛依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