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1〕50号),为落实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现就“马兰花计划”创业培训补贴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参加不少于56学时的创业培训且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按17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二、加强创业培训管理1.优化培训内容,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服务,2.严格办班管理,严格办班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各地人社部门要完善“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三、抓好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创业培训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