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展1.品牌展位申请程序第135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于11月30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第135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请品牌展位参展企业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一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步提交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一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层2402),企业在11月30日内填写品牌展位申报表(附件1-品牌展位申请表模板)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需于2023年12月10日前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生成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加盖公章)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分别邮寄或交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式一份,需于2023年12月10日前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生成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加盖公章)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分别邮寄或交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式一份,(二)线上展有意申请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参展的企业,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企业需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纸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五、其他注意事项(一)企业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展位申请后,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申请说明4.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实施细则(修订稿)5.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须知6.第134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各区展位违规认定情况7.第134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各区企业一般性展位分配情况8.推荐汇总表9.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点击下载附件1-9.zip)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0日(联系人:朱文静、陈钰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