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有关事业单位:根据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茂名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农函〔2023〕317号)、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茂财农〔2023〕91号)、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茂农函〔2023〕362号)和《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建设5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水稻类示范基地和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类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请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进行申报,确定5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名单,在茂名市电白区辖区内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水果类基地10年以上(含10年),其它基地5年以上(含5年)合同期限)的生产经营型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能力组织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以及技术培训和观摩活动等,而且试验示范和组织观摩培训效果比较好,其中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类基地要求开展3类以上托管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开展社会化服务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建立健全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四、申报期限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止,附件:茂名市电白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材料.docx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0日(联系人:许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