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号)文件精神和《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明溪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57号)要求,对参与明溪县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实施主体进行补助,现拟将补助名单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若无异议,资金将直补相关的业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馈,公示期:2023.11.20—11.24反馈电话:0598-2813732附件:2023年明溪县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资金补助表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