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3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附件:1.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2023年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20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3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附件22023年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