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按照《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宝办发〔2023〕6号)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经过考察评审,择优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筛选,拟认定千阳县柳家塬村、陈仓区北堡村等10个村为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5日),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电方式向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260210附:宝鸡市拟认定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名单宝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0日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筛选拟推荐创建名单(10个)1.千阳县张家塬镇柳家塬村2.金台区金河镇永利村3.凤翔区城关镇马村村4.陈仓区虢镇街道北堡村5.陇县东风镇下凉泉村6.渭滨区神农镇益门堡村7.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村8.眉县槐芽镇保安堡村9.扶风县绛帐镇凤鸣村10.凤县河口镇河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