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关于征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工作意见的公告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决定于2023年度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称号,为落实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为期30天,反馈方式:可通过电子邮箱、信件反馈意见,单位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24号电子邮箱:jzqwjw10@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创建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22-29881328邮政编号:301900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