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乡镇上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企业的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逐一进行核查,经核查,一是哈尔滨银行方正支行发放贷款,二是中国邮储银行延寿支行发放贷款,三是中国邮储银行延寿支行发放贷款,四是中国农业银行延寿支行发放贷款,五是中国农业银行延寿支行发放贷款,六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延寿支行发放贷款,六笔贷款实际缴息共251.2万元,申请贴息176.55万元,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对上述拟贴息资金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延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51-5302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