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沪知局促〔2023〕41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及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产推办关于免申即享2023-21号的反馈》,决定给予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首期配套资金支持开展专利试点示范工作,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评审,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认定为2023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征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2023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上首期配套资金共计125万元,其中,40万元在2023年“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列支,85万元在2023年“张江专项”中列支,二期(尾款)资金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通过后进行拨付,特此通知,附件: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首期配套资金)项目汇总表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3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首期配套资金)项目汇总表序号所在地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扶持资金(万元)预计区级配套总额首期拨付(待拨付)二期预计拨付备注1青浦工业园区上海比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工作示范企业502525张江园区2练塘镇上海创始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工作示范企业5025253青浦工业园区上海征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工作试点企业301515张江园区4金泽镇上海东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专利工作试点企业301515张江园区5青浦工业园区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专利工作试点企业301515张江园区6青浦工业园区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专利工作试点企业3015157青浦工业园区上海瑞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专利工作试点企业301515张江园区总计125125其中,张江专项列支85万元相关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项目首期配套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