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核定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21〕104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筛选、各有关部门复核,现将拟核定的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31日至4月6日,社会各界对拟核定名单如有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厅,联系方式:法规综合处:0771-2620398,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附件:广西“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名单.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