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平湖市水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水〔2021〕93号)文件,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市水利局会同镇街道、村对平湖市2022-2023年农田灌溉工程更新升级项目组织验收,按照浙江省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泵站验收标准等,对照标准,经过现场打分、评定,现将通过验收的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督电话:057385621862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152-190号,邮编:3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