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受理的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6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联系电话:87767718附件1: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1244201323046)附件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1244201323047)附件3:拟享受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014420132301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2023年11月20日附件:1.附件1: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1244201323046).xls2.附件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1244201323047).xls3.附件3:拟享受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编号A01442013230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