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省共享农庄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36号)和澄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澄迈县2018年共享农庄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澄农字〔2019〕236号)文件规定,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评审认定为“海南共享农庄”的2018年创建单位予以扶持,我县拟扶持名单为才存共享农庄、偲林福橙共享农庄,扶持资金各75万,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人:王财(18789208858)澄迈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1日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海南省共享农庄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36号)附件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海南共享农庄的通知(琼农字〔2021〕481号)附件3.澄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澄迈县2018年共享农庄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澄农字〔2019〕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