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二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专题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方案,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企业细化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和《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申报方案(模板)》,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承担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逐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详细制定并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试点工作依托具备良好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和安全管理条件的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简称“双智”试点)为试点实施奠定良好基础,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双智”试点为《通知》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产品、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基础,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提供更加系统完善的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