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对“明阳海南海洋能源科研与国际业务总部项目”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问题的通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我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明阳海南海洋能源科研与国际业务总部项目施工现场未对进出车辆进行有效冲洗,多次出现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针对该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中《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行为代码“SG-C02-46”第一条“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予以扣减该项目施工企业(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信用分1分,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中《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行为代码“JZS-C02-39”第一条“负责项目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予以扣减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蔚东辉)信用分1分,对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未履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有效冲洗”),予以全园区通报批评,望各单位引以为戒,特此通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2023年11月16日(联系人:姜印,联系电话:88033611)(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