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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1-17
各有关单位、个人: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就2023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市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三、申报要求(一)严格按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3〕44号,初次职称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条件不作要求,四、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五、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须对应国家和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条件,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职称的,申报人应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应由职称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盖章上报,各单位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程序上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及时公示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职称名称,(二)各申报人填报《2023年度茂名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详见附件6),(三)各申报人在填写《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时认真对应专业分类表填写申报专业和职称名称,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联系人:蔡旭、黄旭婷联系电话:(0668)2273808、2796303、18128388612附件:1.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3〕44号).pdf2.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1号).pdf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pdf4.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求.docx5.材料审核及报送须知.docx6.2023年度茂名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xlsx7.茂名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指引.pdf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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