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号)精神,省厅下达给我市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28.29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补助范围仅限于粮食生产所需的种子、专用肥、有机肥、绿肥、杀虫灯、基质、集约(集中)化育苗(育秧)等物化投入,并将2023年南安市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any96915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3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号)精神,省厅下达给我市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28.29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补助范围仅限于粮食生产所需的种子、专用肥、有机肥、绿肥、杀虫灯、基质、集约(集中)化育苗(育秧)等物化投入,并将2023年南安市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any96915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3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