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舟山市“未来农场”建设方案》与《关于开展第一批“未来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农业、计财、农机等有关专家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未来农场”认定评审工作,经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县(区)复审、专家评审,拟将定海区小沙怡然生态家庭农场、浙江仙璟梅林果业有限公司、岱山小付家庭农场、舟山市新城喜果家庭农场等4家主体为2023年舟山市“未来农场”,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二、公示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三、联系方式,舟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上一篇:舟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纪实片拍摄项目服务机构遴选公告下一篇:2023浙江农业博览会舟山展区设计装修及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