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3〕20号)有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联合审核,苗金明等3位对象拟享受人才住房配租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起到11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办:0577-67220373,永嘉县住建局:0577-67952265,配租确认中状态信息序号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人才层次类别配租配售公示状态1苗金明身份证140224********2417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配租确认中2伊元元身份证140224********4732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配租确认中3张鸿洋身份证412823********5614温州格斯特阀门有限公司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配租确认中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