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激发我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内生动力,稳定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规模,根据《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兑现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平人社函〔2023〕107号)规定,现将2023年平昌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827-6222538,0827-6222705,附件:2023年平昌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公示名单.xlsx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