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汕尾市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由指导思想、激励措施、贯彻施行三部分组成,(一)指导思想,坚持科技创新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创新引领跨越发展、赋能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二)激励措施,激励措施包含:“鼓励技术创新、强化创新主体引培、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强化人才引育、加强研发用地供给、加强科技创新融资”等七方面16条具体奖补措施,单个事项奖补金额最高达到5000万元,(三)贯彻施行,主要强调文件适用、贯彻施行、解释单位、有效期等有关事项,三、实施意义有利于推进全市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建设,有利于加速汕尾市科技创新强市建设步伐,以科技创新赋能全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相关链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