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规定,2023年度第三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不受理匿名申诉,逾期申诉无效),同时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对证据确凿、有事实依据的申诉,联系人:郑君达电话:0760-88166027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904室附件:2023年度第三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拟立项名单.xls知识产权保护科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