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2〕71号)及会议纪要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19万元(详见附件1),对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055万元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对《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资环)指〔2023〕2号)资金安排进行调整,从沙溪流域文川溪(洪田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调剂出200万元至永安市城市南部污水处理一期工程(100万元)和永安市城区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100万元),三、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闽政〔2017〕30号)等要求,四、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管理,附件:1.永安市2022年度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补充资金安排表2.永安市2023年度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补充资金安排表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6日各有关单位: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2〕71号)及会议纪要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19万元(详见附件1),对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055万元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对《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永财(资环)指〔2023〕2号)资金安排进行调整,从沙溪流域文川溪(洪田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调剂出200万元至永安市城市南部污水处理一期工程(100万元)和永安市城区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100万元),三、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闽政〔2017〕30号)等要求,四、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管理,附件:1.永安市2022年度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补充资金安排表2.永安市2023年度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补充资金安排表永安市财政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