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拟支持项目公示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省商务厅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2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拟支持项目联系电话:外资事项027-85775686外经事项027-85710613口岸事项027-85560255省商务厅财务处027-857738572023年11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2023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