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惠州市统计局《关于惠州市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惠州市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推荐和龙门县“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确保“统计守信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公平、公正、科学,三、申报和认定方式(一)申报方式“统计守信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以各级统计机构调查推荐为主、单位自荐为辅,各乡镇负责做好组织动员、推荐申报、综合评估、资格审查等工作,县统计局负责监督检查、资料审定、推荐申报、认定公示等工作,(二)申报时间龙门县“统计守信企业”、“统计诚信单位”推荐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由各乡镇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三)申报范围认定工作在全县“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和单位中开展,向惠州市统计局推荐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共3家,评选2023年度龙门县“统计诚信单位”共2家,各乡镇、统计调查对象要高度重视开展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数据、证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各调查单位负责人对本组织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联系人:刘志勇联系电话:7780172、15811901723附件:1.惠州市统计局《关于惠州市2023年度“统计守信企业”评选的通知》.pdf2-4.惠州市统计守信企业申报材料.doc5-7.龙门县统计诚信单位申报材料.doc龙门县统计局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