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新上规”企业一次奖励10万元,“新上规”企业在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0%(含)奖励10万元,第三年比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0%(含)再奖励10万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当年新投产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获得省、市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的我区辖区范围内制造业企业项目(以省、市公示文件为准),第九条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奖励,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亿元(含)以上的主导产业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持平或首次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持平或首次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